2010年7月8日 星期四

白色恐怖(二)

被逮捕的人會遭嚴刑逼供或羅織罪名。郭振純遭到三次酷刑伺候拔指甲、丟愛河、螞蟻上樹:


我在1953520日被捕。當時都嚴刑逼供,不少人因為害怕而招供,並且牽連一大堆人;不肯這樣做的都會被修理。我兩手兩腳四隻大拇指的指甲,都被硬拔下來。這才是初步而已,頭一天就這樣刑我,是在台南市警察局。


隨後送高雄市警察局拘留所,特務借那裏關人偵訊。我不說就是不說,心想,反正說也死,不說也死,何必說那麼多。他們拿我沒辦法,於是把供出我的人抓來做樣板,當著我的面,把他裝入布袋綁起來,恐嚇說:「你呢?要像這樣,還是要說?」我當然不說,就照樣被裝進布袋,然後帶走。


現在我知道那是愛河,高雄的愛河,我大概被帶到愛河邊。他們說:「你聽好…」只聽到好大「碰」水聲,不知道丟下什麼。又對我說:「最後一分鐘了,你簽不簽?不簽就像他那樣…」我說「好啊」,還是不簽。當時感到背脊被踹一腳,只覺得很用力,就跌下去,我心裡想完了。那個布袋很小,我弓著身體,繩結就打在頭頂上。落水時,我感到頓了一下,可能還有一條繩子拉著布袋。我又想:「啊,不要緊了。」就趕緊閉氣。雖然進了點臭水,隨即閉氣,緩緩調整氣息。大概只是一兩秒之間的事,就把我拉上去,送回警察局。這是第二次酷刑。


第三次是來到台北大橋下,以前的高砂鐵工廠(保密局北所)…那裏可說是製造匪諜的總源頭。在那裏也同樣一直追究,其他的事都不管,只要說你幫葉廷珪作台獨運動,這樣就夠了。我還是沒簽。他們說:「喂,帶你去吃四川菜好了。」…「有道菜很好吃,很有名,叫螞蟻上樹。」說完就拍桌子喊道:「叫打手來!」那人姓潘。「潘同志,來,開始上菜。」奇怪了,要帶我去川菜館,怎麼在這裡上菜?我傻傻的搞不清楚。潘同志一靠上來,把我的衣服剝掉,像綑死豬那樣綁一綁,手被彎到後面腳也綁起來,抬到散步場。散步場窄窄的,約三、四米寬,十來米長,雜草叢生;我被抬到那裏丟下。然後潑糖水。


你想會發生什麼事?螞蟻來了嘛。很難過的,你若沒有親身體驗,想像不到的。我們唸書的時候,先生教過:到野外玩,被蜂螫、或螞蟻叮,牠們的毒液都是酸性,要趕快吐口水,在那個部位擦擦就好了。但全身被螞蟻叮,不只是痛而已,要吐口水已經來不及了;那麼多螞蟻,哪有那麼多口水。希望自己身體會出汗,卻也都不流,想抓癢抓不到,想怎麼樣都不能,只能滾來滾去,爬起來蹲著,又跳來跳去也沒有用。螞蟻一上身就不容易撥走,我整個人快發狂了。


如今回想起來,我坐牢時人緣很好,很多地方都得到貴人幫忙,他們還都是「敵人」。像潘同志,是保密局的人。他小聲講:「叫啊,叫啊,大聲叫啊,傻瓜…」他要我哀哀叫,我的個性實在叫不出來。男子漢受的教育就是如此,怎麼可以隨便哭爹喊娘,咬斷牙齦也叫不出來。他比我還急,又說:「傻瓜,趕快叫!」我還是叫不出來。


突然,他幫我叫了一聲。他咬住自己的手指,聲音比較認不出,叫了好大一聲。果然有效果,大家都衝出來,看到我;聽說當時我已經全身顫抖抽筋了。他喊:「叫廚房拿鹼水!」他們常做饅頭,廚房裡有鹼水,可以中和蟻酸;「快,拿鹼水來潑。」就潑了鹼水,並把我解開,抬到浴室沖水。


這是最後一次,最嚴重的刑求,也被我克服了。我想,之所以能這麼堅韌,有兩個主要的因素:其一是認知人體具有類似保險絲效能的神經作用,肉體的痛苦若超過極限,就會昏厥過去,失去知覺;其二是有強烈的求生意志,那種我要活下去的意志,可以克服巨大的壓力。


最後,他們雖以二條一將我起訴,卻沒有罪證能判我死罪,而以第五條判刑:就說我連續參加非法集會,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,這樣硬是判下去。



參考資料:盧兆麟等口述,林世煜、胡慧玲採訪記錄,《白色封印》(台北市: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,200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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