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

從《裨海紀遊》看見清領初期的台灣—原住民的風俗

樣貌


老人頭髮白了,就不穿衣服,蹲坐或走來走去,鄰居的婦人都不迴避。頭髮像亂草,用水邊的青蒿當香草,每天採來綁頭髮,蝨子在上面爬來爬去。偶爾有年輕的婦女頭髮擦油,頭髮分成兩股盤起來,也滿有風致的;漂亮些的還帶著含笑顧盼的嬌態,不過因為是用鹿的脂肪當髮油,腥味很重難以靠近。


男人特別崇尚大耳朵,當十來歲時,在兩耳的耳垂中間各打一個洞,用竹枝穿過,日漸換更大的,有大得像盤子,直到垂到肩,甚至有碰到前胸的。脖子上掛滿貝殼,盤繞好幾圈,各種顏色參差,非常斑斕可觀。前胸後背刺上青色花紋,有鳥翅膀、網目、虎豹斑紋等等,難以具體形容。不管年紀大小都不留鬍鬚,連身上各種毛髮都剃得精光。


母系社會


結婚不用媒人介紹,女兒長大了,父母讓她住在另外房間,想求偶的年輕人都過來,吹鼻蕭、彈口琴,得到女孩的唱和了,就進去同她相好,事畢自行離去。隔一陣子,女孩選擇她最喜歡的一起「牽手」,就是私訂終身的意思。第二天,女孩告訴父母,找來牽手的少年,將上顎門牙旁邊的兩顆牙齒鑿下來交給女孩,女孩也鑿下兩顆牙齒給男孩,約定個日期在女家成婚,一輩子就住在妻子家裡。都是這樣一代又一代,父母不能保有兒子,所以一兩代後,孫子也不認識祖父了;原住民都沒有姓氏,這是有原因的。


飲酒


牆壁上掛著大得像斗的葫蘆,裝著儲存的食物及毯子衣物等;幾個竹筒裡,則是剛釀的新酒。釀酒的方法,是聚集男女老幼一起嚼米,擺在竹筒裡,幾天後就變成酒,要喝時加進清水調和。客人來了,原住民婦女倒出竹筒裡的酒,先品嘗過後才送上,客人喝光就很高興,否則就生氣了,氣的是客人可能是不喜歡她。又找來鄰居婦人,各穿起毯子織成的衣服,並排唱歌助興勸酒,如果被客人調戲了也不生氣。她丈夫看到妻子遭輕薄還非常高興,說是自己的妻子真是漂亮,所以唐人才會喜歡。假如是同族人有通姦行為,就用弓箭伺機射殺姦夫,而不怎麼怨恨妻子。


其實原住民會殺人,並不是有不安分的動機,而是被酒害的。大家一起喝醉時,各自吹噓本事、互爭雄強,彼此不服輸,酒杯還沒放下,刀就砍在脖子上了;有些平時有點不愉快,酒醉後算起舊帳,第二天一早酒醒後自己都忘了,而問罪報仇的人已經上門了。


飲食


五穀都能生產,原住民則只吃米、小米及高粱,不吃麵食。不預先舂好米穀,等一早起床要燒飯之前才舂;飯熟了,全家人一起用手抓著吃。山裡有許多麋鹿,射殺了馬上喝牠的血;不太計較肉是不是煮熟了,只要能吃飽就行。


隨遇而安


出門不擔心風雨,走遠路不預先計畫要在哪兒過夜;說吃就吃,說坐就坐;高興了就笑,疼了就皺眉。整年都不在意季節的變化,直到老死還不曉得活了多大歲數。天氣冷了才找衣服,肚子餓了才找食物,不事先準備。村子裡的房舍或面對面或背靠背。沒有市場和買賣行為,有了錢也沒什麼用,所以不曉得要儲蓄。雖然有多餘的精力,也只是按日常需要而耕作。秋天收成後,算算整年的所需要的食物,如有剩餘的都用來釀酒;第二年種了新稻後,又把所剩下的米穀全都釀了酒。原住民不論男女都喜歡喝酒,酒釀好了後,各自攜帶自己所釀的,聚集男女痛快暢飲,熱烈地唱歌呼叫,一連三天三夜不停;剩下的米穀吃完了,即使肚子餓了也不後悔。


資料來源:郁永河原著,楊龢之譯注,《遇見三百年前的台灣:裨海紀遊》(台北市:圓神,2004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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